意见指出,旧城改造项目补偿标准方面,对难以支付差价款的家庭,其所调换的住房可以与市、区级人民政府按一定比例共有,被征收人应当就保障标准内非自有产权的部分向产权人支付廉租住房租金,就保障标准外非自有产权的部分向产权人支付市场价租金。被征收人在具备支付能力且愿意购买时,可以按再次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城中村改造遵循“一户一宅一证”原则进行安置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补偿标准为:一块标准宅基地二环以内安置补偿245平方米或265平方米,二环以外安置补偿260平方米或280平方米。
具体安置补偿标准通过综合测算确定,测算方式为: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根据现行规划指标和安置补偿标准上限测算,能够达到资金盈亏平衡的,按照安置补偿标准上限给予补偿,不能达到资金盈亏平衡的,按照安置补偿标准下限给予补偿。原则上每户安置一个车位、一间地下储藏室,回迁区剩余车位、地下储藏室由村委会统筹安排。
优化布局!石家庄出台拆违后腾出土地利用实施方案
从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日前,石家庄市出台了《石家庄市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土地利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加强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土地管理利用,推进宜居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布局。
对腾出的土地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方案》明确,对于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道路用地等非经营性用地的,在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土地按照规划落实;对于规划为商业、居住等可开发用地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先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根据辖区公共服务设施缺失情况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对于规划为产业用地的,在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后,按照规划落实产业项目,植入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新经济增长点,妥善安置群众就业,成为新经济发展引擎,助力省会进一步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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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共保障房分配受理对象为已取得保障资格且未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取得保障资格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本次配租房源72个小区1697套,其中新配建小区3个共373套,腾空清退的空置房源分布在69个小区共1324套。
《正定县新改扩建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发布
近日,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新改扩建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的通知发布。
《办法》显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居民住宅项目规划条件要求和审定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居民住宅建筑面积,分别按照幼儿园35元/平方米、小学75元/平方米、初中4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
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不足5万平方米的,不需要配建教育设施,应当缴纳配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建设资金,缴纳标准为150元/平方米。
居民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含)不足12万平方米的,应当按规定标准配建幼儿园,并缴纳配建小学和初中建设资金,缴纳标准为115元/平方米。
居民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含)不足18万平方米的,应当按规定标准配建幼儿园和小学,并缴纳配建初中建设资金,缴纳标准为40元/平方米。
居民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8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当按规定标准配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
住建部征求意见:严控新建超高层,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
9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发布,要求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强化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
《意见稿》提到,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文章来源:《河北学刊》 网址: http://www.hbxkzzs.cn/zonghexinwen/2021/1009/457.html